主旨:轉知財團法人陳果夫先生獎學金基金會114年度獎學金資訊,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如欲申請此獎學金者,請於10/20(一)中午前將申請文件繳交至系辦。
一、依財團法人陳果夫先生獎學金基金會114年10月1日臺(114)財果字第004號函辦理,詳附件1。
二、申請資格:
(一)家境清寒,須提出當年度申請學生家長戶籍所在地之里(村)長出具之正式證明書,僑生在台未設戶籍者,應由僑務委員會或就讀學校出具正式證明書。
(二)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及第二學期之學業及操行成績均為80分以上。
(三)在校大學部正常學制學生均得申請,惟同學系,就讀學校僅得選擇最優1名報送。
(四)研究生、在職進修生已受公費待遇或同一學年度內已領取其他獎學金之在校大學部學生,均不得申請。
三、本校申請名額:依名額分配表,化學系、資工系及水環系每系1名,共3名。
四、本校送件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年10月30日。
五、獎學金實施辦法及各校申請名額分配表詳附件2、獎學金申請書詳附件3、切結書詳附件4,本組已公告於學生事務資訊系統,並於OD系統會辦貴系(公文文號:1140014925)。
六、業務聯絡人:生活輔導組李健蘭組員,分機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