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驗室安全衛生專區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依規定分別製作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紀錄。
•毒性化學物質應依成分含量與濃度區間,按實際運作情形,逐日記錄 。運作量無變動者,得免逐日記錄。
•關注化學物質免分濃度區間,逐月記錄。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之運作紀錄表,應於運 作場所以書面或電子檔案方式保存三年備查。
運作紀錄表下載
毒性化學物質申報
毒性化學物質運作申報系統
(申報人員請Email至chem@mail.tku.edu.tw取得權限)
標示
運作場所標示

運作場所各出入地點標示毒性化學物質運作場所、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或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之字樣。
藥品瓶上GHS標示
1. 加註「毒性化學物質」或「關注化學物質」等字樣。
2. 所含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重量百分比(w/w)。
3. 名稱(中英文)及化學文摘社登記號碼。